
婚姻出现问题走向离婚,是许多人不愿面对却又不得不解决的难题。韩某和刘某的婚姻便是如此。二人于xxxx年xx月登记结婚,并在xxxx年xx月生育一子。然而,从xxxx年xx月起,刘某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生子长期随韩某生活,由韩某独自抚养照顾。夫妻二人还有共同财产,即xx市的一处房产,以及包含房屋贷款、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等在内的共同债务。
韩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判令与刘某离婚,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孩子18周岁,大额支出双方各承担50%,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诉讼费用由刘某承担。而刘某虽同意离婚和孩子由韩某抚养,也同意房屋归韩某,但在抚养费和共同债务分担上存在异议,只同意每月支付xx元抚养费,且不愿分担债务。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该如何确定,以及共同债务该如何合理分担。
这类离婚纠纷案件,刘航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过不少。刘航律师所在的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她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仔细梳理了案件的各项细节。刘航律师本科毕业后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有深入的理解,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某与刘某离婚,婚生子由韩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xx市房产归韩某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某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二人各承担xxxxxx元,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韩某。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刘某负担。
刘航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正在经历离婚纠纷的人来说,遇到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项权益和义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婚姻纠纷中,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才能让双方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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