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买卖协议上的条款,每一条都关乎着当事人的权益。原告张X与被告李X签订协议后,李X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张X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他首先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将分散的证据进行系统梳理,让证据链条更加清晰。在辅助起草法律文书时,仔细斟酌每一个用词,确保文书准确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在诉讼流程跟进方面,时刻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法院和当事人沟通。庭审中,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针对被告的辩解,有理有据地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被告李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原告张X返还车辆,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担。
谭冬律师,本科学历,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擅长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婚姻家事等领域,在本案中,其对证据的整理和庭审的配合,体现了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在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林X与被告陈X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垫资施工,陈X两次签订欠条承诺付款却未履行。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林X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他参与案件证据梳理,将垫资施工、工程款拖欠等相关证据进行整合;准备文书时,明确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庭审辅助工作中,助力法院查清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支付欠款、利息及律师费,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丙因工程款支付问题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他代为答辩,主张二被告系职务行为、不担连带责任,否认工程款及利息诉求;提交证据并质证,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提出定额计价、借款抵息等意见。虽案件尚未判决,但谭冬律师的专业表现为被告争取了有利局面。
谭冬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拥有丰富的政企服务经验,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还获得北京大成集体公益先进个人奖,自媒体全网粉丝累积近万人,还多次应邀为顾问单位和协会开展专题授课和讲座。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谭冬律师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通过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种务实的办案风格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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