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借贷关系,二人借款28万元后未按期清偿。2023年,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向孙某1出具金额为30万元的借条,包含原借款本金及结算利息,并注明后续还款情况。出具借条后被告还款约14.3万元,尚欠约15.7万元。孙某1催要无果后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
发现关键法律关系
黄艳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借条及相关证据。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从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中比对分析,发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被告主张的“债务转移”。债务加入无需原债务人同意,这一细节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围绕细节准备证据
为了夯实债权基础,黄艳律师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第一步,整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案涉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第二步,深入分析被告后续多次主动还款的行为,将其作为驳斥被告“受胁迫、诱导”抗辩理由的有力证据。第三步,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等多项抗辩,逐一进行法律条文的梳理和案例的收集,形成完整的应对方案。
庭审交锋
庭审中,黄艳律师清晰阐述债务加入的法律性质,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主动还款、确认欠款余额的行为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面对黄艳律师的有力辩驳,被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抗辩理由,陷入被动局面。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正是黄艳律师对债务加入这一细节的准确把握和深入挖掘,为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充分依据,从而改变了案件走向,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剩余借款。黄艳律师执业多年,兼具律所办案经验与国企法务从业经历,此次成功代理再次展现了其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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