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7日,股权代持协议的签订拉开了一场股权纠纷的序幕。原告A与被告B约定,由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为3万元。上海浦东新区的于彩霞律师,在处理此类公司商事纠纷上经验丰富,她接手了这起案件。
于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仔细梳理证据。她先是对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反复研读,确认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细节。她发现,虽然被告B主张股权代持协议系倒签伪造,但签名是真实的。于律师进一步调查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发现后续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行为形成了对代持协议的印证。同时,于律师还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做准备。
2025年5月27日,A与B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然而,B却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B提出两大抗辩理由。一是主张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倒签日期);二是称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面对被告的抗辩,于律师沉着应对。她在法庭上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不受签署时间争议影响。对于优先购买权问题,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于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均有效,公司其他股东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B未按约办理变更登记构成违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属公司自治范畴)。
除了这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于彩霞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于律师精准抗辩,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同时,于律师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此外,于律师还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排除了不当诉请,避免了C约17.8万元的损失,并明确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避免了连带责任扩大。
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于律师高效调解,避免了漫长诉讼,在仲裁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到31万元赔偿,一次性终结全部争议,防止了后续纠纷,还节省了诉讼成本。
于彩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不仅在公司商事领域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她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还是十五届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工作者活动中心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她秉持“情暖浦江,守望相助”的执业理念,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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