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罪认罚与从宽情节,在庞世伟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中反复出现,成为贯穿案件的关键线索。
先来看危险驾驶案。2020年11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邹X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案发后,邹X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庞世伟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他首先引导邹X尽早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为适用速裁程序创造条件,大幅缩短了诉讼周期,降低了当事人心理压力。同时,强调邹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及其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邹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是在酒精含量极高、依法应当从重的不利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的最优结果。
几乎同样的细节出现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王XX买卖伪造的初级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4年1月16日,王XX主动前往山东省莒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4月15日,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2000元。庞世伟律师作为辩护人,精准引导王XX自首,在案发初期及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阐明自首的法律意义,协助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王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同时,全面呈现从宽情节,如王XX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认罪认罚且无前科等。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王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使其获得了接近法定下限的刑期。
再看重婚、诈骗案。被告人于X某构成重婚罪和诈骗罪,公诉机关认为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万元,合并执行十二年至十四年。庞世伟律师作为辩护人,针对重婚罪,提出于X某在被抓获前曾主动与烟台警方电话联系,表示送货完毕后回烟台自首,属于主动投案途中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自首,且于X某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针对诈骗罪,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不准确,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或公司经营支出,不应认定为诈骗,于X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目的,以公司经营、日常开销为由的借款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计入诈骗数额。同时,综合考虑于X某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对诈骗罪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建议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下限处刑。法院最终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核减,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取了下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刑期接近公诉机关建议的最低年限。
庞世伟律师在面对涉及认罪认罚与从宽情节的案件时,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判断当事人是否符合认罪认罚的条件,引导当事人主动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其次,全面梳理案件中的从宽情节,如自首、坦白、积极退赃、取得谅解等,并收集相关证据。最后,与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有效沟通,充分阐述当事人的从宽情节,争取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与从宽情节在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庞世伟律师凭借对这些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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