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遇到困难时,会寻求他人帮忙办理一些事情,然而,一旦事情未办成且对方拒不退款,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起委托办证未成功的案件,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参考。
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关系,在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原告先后委托被告办理研究生学历、消防监理、大专证、口腔医师证、高铁乘务员、中专证、驾驶证、社区工作等事宜,并支付了共计921000元。但被告最终未能办成这些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被告同意退还相关款项,并陆续退还了331000元,然而,剩余的590000元被告却失联了。原告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却未被立案,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
在这个困境中,原告找到了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佟新宝律师。佟新宝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起诉第三者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汽车金融贷款纠纷、欠款追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佟新宝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多年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这类委托办工作、办证件的行为多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认定无效。他查阅了辽宁地区大量案例,发现部分当事人以不当得利的案由起诉,均被驳回了诉讼请求。于是,佟新宝律师决定以委托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主张委托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无效后果应互相返还,要求被告退还剩余的59万元款项。
由于该类案件没有合同约定,无法确定委托合同履行地,都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原则,所以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确定管辖法院。佟新宝律师提醒,在委托办事情时候一定要留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在诉讼过程中,佟新宝律师严格遵循自己“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的办案原则,不放过任何有利细节,不拖延任何一个关键节点。他仔细梳理案件证据,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佟新宝律师的观点,认定委托合同无效,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剩余的59万元款项。这一结果不仅让原告成功拿回了自己的钱,也体现了佟新宝律师在证据把控、程序预判及执行落地上的核心能力。
佟新宝律师始终坚持“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背诵多少法条,而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的执业理念。对待案件,他坚持“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对待当事人,他坚持“坦诚沟通、务实收费、不负所托”。胜诉不是终点,帮当事人真正解决问题、拿回应得的权益,才是他执业的全部意义。在这起案件中,佟新宝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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