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甘肃省陇西县发生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回款案。某装修装饰公司与被告马某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被告名下房屋装修工程,明确了工程总造价、工程款支付节点以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完成了全部装修施工工作,案涉房屋装修工程完工后,被告正式入住使用。然而,被告仅支付部分装修款项,剩余尾款却迟迟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委托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装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朱红亮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她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便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历练,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执业,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已近八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有着400余件案件的丰富经验。
案件受理后,朱红亮律师凭借处理众多案件的经验,迅速梳理案件事实与核心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取证工作。她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于是收集整理了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材料明细表、款项转账凭证、微信沟通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这些证据完整佐证了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装修合同关系、原告已完成施工、被告拖欠工程款及多次承诺付款的事实。
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工程质量瑕疵、欠款金额异议等抗辩理由。面对被告的不实抗辩,朱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逐一进行质证与答辩。她指出被告已长期实际入住案涉房屋,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提出质量异议,同时被告未通过司法鉴定等有效方式举证证明装修质量问题系原告施工导致,其抗辩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朱红亮律师在庭审中结合法律规定充分质证答辩,助力法院查清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核查全部证据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5%支付自对应日期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判决核心理由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完成装修施工且房屋已交付被告实际使用,被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依法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被告主张的装修质量问题,无有效证据佐证,且未按要求提交司法鉴定申请,无法证实其抗辩主张,故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朱红亮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在这起案件中,她以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工程尾款及逾期利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与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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