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郭X在某市设立四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因李X拖欠郭X款项,郭X要求李X签署四份证明,载明李X为上述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某市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遂以李X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郭X及四家公司会计张X,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李X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的命运似乎已被无情的法律判决所禁锢,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在李X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常洁律师走进了他的世界。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1401201711259447,服务地区为山西-太原,联系地址在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19层。她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同时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为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占比约82%,在涉恶涉黑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承办五百多起案件的经验,深知全面了解案件细节的重要性。她开始了全面阅卷的工作,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同时,她多次会见当事人李X,从李X的叙述中寻找案件的突破口。通过这些努力,她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李X虽签署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
基于这些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曾经在众多刑事辩护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让她知道,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需要确凿的证据,而不能仅仅依据一份证明。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明白,只有将相关案件并案审理,才能还原案件的全貌,为李X争取到公正的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常洁律师始终坚守“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她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CCTV12、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担任山西经济资讯频道《法眼》《都市110》《滔滔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尽责的服务理念,为李X筑牢了法律防线,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再次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