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越西县发生了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被告人安X等人为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商议私自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其中,被告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还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2019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并扣押自制雷管58枚、炮王鞭炮11箱及配制炸药的原料若干,经鉴定烟火药含量为9320克,送检样品具有整体爆炸性能。
张X面临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指控,这是一项重罪,公诉机关对其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张X和他的家人陷入了绝望之中,他们深知这一罪名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X的家人找到了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案件占比约40%。他曾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上市公司项目法律顾问。其执业风格严谨务实,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接手案件后,徐存江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他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发现张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曾经在处理多起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从犯地位的认定对于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于是,他围绕这一关键情节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论证。
徐存江律师向法院提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在整个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过程中仅起到了次要、辅助的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他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并且,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在庭审过程中,徐存江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辩护策略,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的辩护有理有据,逻辑清晰,让法庭对张X的情况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属于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这一结果为张X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也让张X和他的家人松了一口气。
徐存江律师一直秉持着“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精准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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