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王X陷入了一场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执行异议案。在与该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却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让王X拿回欠款的希望变得渺茫。
就在王X感到绝望之时,他了解到可以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申X为被执行人,理由是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然而,要证明这些并非易事,案件难点重重。王X四处寻求帮助,最终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韩蕊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凭借承办众多案件的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她带领团队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工作。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否独立的查证需要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
韩蕊律师首先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仔细查阅了公司的账目、银行流水等资料,试图从中找到申X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证据。同时,她还对申X的个人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比如公司账目混乱、部分资料缺失等,但韩蕊律师并没有放弃。
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专业的法律技巧,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在法庭上,韩蕊律师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有力地论证了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X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
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王X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