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如今的网络时代,名誉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有这样一起案件,原告仅仅是与案外人正常交往,就被被告误解为插足其感情。被告为了发泄情绪,在抖音平台上擅自公开原告的隐私信息,还持续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辱骂原告,对原告的作品也发表恶意评论。这一系列行为引发了网络围观与骚扰,让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还出现了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严重受扰。更过分的是,被告还提起反诉,主张原告侵害其名誉权。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班兆然律师出场了。班兆然律师是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她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秉持着“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班律师展现出了她的专业素养。她首先全面固定了被告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接着,依据民法典明确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证明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同时,区分私人争执与公开侵权,证明原告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班兆然律师不仅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表现出色,在其他案件中也有着亮眼的成绩。在同居子女抚养权案中,她精准适用非婚生子女抚养相关法律规定,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梳理固定聊天记录、协助抚养意愿书等关键证据,重点论证幼儿随母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最终让我方当事人成功获得孩子抚养权。在混同用工下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者权益追索案中,她精准识别混同用工情形,穿透用工主体规避责任的抗辩,锁定最终责任承担方,针对仲裁败诉结果重构证据链,成功实现仲裁反败为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班兆然律师用她的专业和尽责,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行业内的良好口碑。如果你也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寻求班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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