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小森律师,作为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它不仅展现了居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更凸显了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智慧和策略。
在民间借贷中,一个关键问题常常困扰着出借人:当朋友借款久拖不还,且被告缺席庭审时,出借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这一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居小森律师代理的这起真实案例,为我们提供了权威的实战结论。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4月17日,李某以急用钱为由向黄某借款30,000元,黄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付,李某承诺一周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未还款,黄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黄某委托居小森律师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面对这起案件,被告李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公司方(此处虽为民间借贷,但类比公司方的抗辩思路)可能会认为,没有被告到庭质证,原告的证据可能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应支持原告的诉求。
但居小森律师展开了有力的法律反击。首先,他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其次,居律师进行了多方面论证。其一,微信聊天记录清晰地确认了借款合意,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这符合借款合同成立的法定要素。其二,微信转账电子凭证明确证明了款项的交付,使得借款事实确凿无疑。其三,催款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讨,进一步强化了债权的存在。最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居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审理,法院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综合来看,被告构成违约,应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最终,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法院驳回了被告其他可能存在的抗辩。
在民间借贷行业,很多人存在错误认知,比如认为朋友间借款没有书面合同就可以不还,或者认为缺席庭审就能逃避债务。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即使被告缺席,出借人凭借完整的证据链,依然可以获得胜诉判决,其债权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这对借款人是一个警示,提醒他们要遵守借款约定,按时还款,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对出借人来说,启示他们在借款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居小森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价值。在证据组织方面,他精心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催款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法律定性上,准确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了借款的法律属性和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在庭审策略上,果断申请缺席判决,有效应对被告缺席的情况。总之,居小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借款本息,用法律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居小森律师还处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例如在劳动合同纠纷司法确认案中,申请人袁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就工资支付问题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为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袁某委托居小森律师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居律师梳理调解协议内容,明确债权细节,申请司法确认并强化违约条款。最终经法院审查,裁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款,若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X与被告闫XX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欠付原告货款42,239元。居小森律师梳理买卖合同事实,推动法院调解,制定分期还款方案,设置“加速到期”条款,处理保全措施与维权费用。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既拿到了全部货款,又通过“加速到期”条款解决了后续执行风险。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欠款217万余元的案件中,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纸制品公司因货款拖欠产生纠纷。居小森律师固定关键证据,制定诉讼与调解并行策略,对本金、利息、费用、保证责任和履行方式进行精细化谈判,确保调解协议合规性。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债权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保障。
还有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案件,申请人扶某入职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居小森律师全面梳理证据,迅速提起仲裁,并积极推动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劳动者获得全部主张款项。
居小森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争取了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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