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本是两个人携手相伴一生的承诺。然而当感情破裂,离婚成为无奈的选择时,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却复杂而棘手。尤其是一审未判离后,后续是否能成功离婚并保障自身权益?这是很多当事人面临的难题。朱邺律师代理的一系列离婚案件,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案情回溯:一审不准离,二审寻转机
委托人余某(女方)与被上诉人余某(男方)因离婚纠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但女方认为双方长期存在矛盾且无法调和,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坚决要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委托朱邺律师提起上诉。此案件的核心分歧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
律师破局策略:巧调解,保权益
男方未明确表态但对离婚有抵触情绪。而朱邺律师展开了有力的法律反击。第一,她仔细研究一审判决,围绕《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条文,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结合本案双方长期矛盾的实际情况,论证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第二,她积极与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清晰阐述女方在婚姻中的痛苦和双方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第三,强调婚姻关系的维持应以感情为基础,当前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对双方都是折磨。最终得出结论:此婚姻已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女方有权解除婚姻关系并合理分配财产。
终获调解结果:情法兼顾,圆满结案
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女方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女方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驳回男方其他不合理的抗辩。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20年经介绍相识,2021年登记结婚,2022年生育一女。婚后因异地分居,矛盾激化。男方多次对女方实施家暴,包括扇耳光、咬伤、拳打脚踢、持物殴打等;还频繁用侮辱性语言攻击女方,恶意编撰女方就医病历发至朋友圈诋毁,辱骂女方亲属并威胁其人身安全。女方2024年首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之后矛盾升级,男方抢夺、藏匿婚生女,拒绝女方探视。女方于2025年委托朱邺律师再次起诉。女方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自己抚养、房产归自己等。男方辩称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否认家暴等事实。
朱邺律师指导女方固定家暴、言语侮辱、抢夺孩子等关键证据,如聊天记录、道歉信、伤情记录、接处警记录、录音录像等,构建完整证据链。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精准提出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讼主张。在庭审中,有效抗辩男方不实辩解。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虽由男方直接抚养,但女方有探视权;案涉共有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补偿男方首付及已还贷部分;驳回女方其他诉讼请求。
和解撤诉案:柔性化解,成本最低
原告向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并让被告承担诉讼成本。被告委托朱邺律师代理。被告希望平和、低成本解决纠纷。朱邺律师未选择庭审对抗,而是主动和原告及其代理人沟通,释明调解、和解的优势及诉讼成本。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最终原告同意自行协商并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婚姻纠纷中,企业(此处可理解为家庭关系)常见错误认知有:认为可以随意否认家暴、侮辱等事实;一审不准离婚后就认为婚姻必然会维持下去;不重视证据收集等。这些案例确立了裁判规则:一方存在持续家暴等行为,经一审不准离婚后仍无改善,可认定感情破裂;婚内按揭房产可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归属;完整证据链对认定关键事实至关重要。
对用人单位(可理解为婚姻中的双方)的警示是,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对方权益,不可肆意伤害对方。对劳动者(婚姻中的弱势方)的启示是,要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收集证据。朱邺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展现了强大的专业价值。从证据组织、法律定性到庭审策略制定,她都精准把握。在二审调解案件中,研判一审逻辑争取救济;在家暴案件中,指导固定证据、提出合理诉求;在和解撤诉案件中,以和解为导向降低成本。她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可靠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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