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殷XX在禁渔期用“地笼”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查获。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修复海洋生态或担责。律师徐靖松精准把握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对殷XX适用缓刑。他还协助被告人预缴费用,展现良好认罪态度。同时,恰当运用认罪认罚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幅度从宽处理。此案中,律师如何实现有效辩护,值得关注。
疑点引入+普法提示
男子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面临刑事指控,还需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而在司法实践中,像这样的案件,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修复。那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将面临怎样的判决?律师又会采取什么策略来应对呢?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
案件全流程叙事
某年禁渔期,殷XX驾驶无证皮筏船,在胶州XX大桥附近海域,用禁用的“地笼”捕捞作业。收网返岸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当场缴获地笼及渔获物。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徐靖松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2010267111)介入后,准确把握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他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相关费用,展现良好认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恰当运用认罪认罚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幅度从宽处理。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具备从轻情节,最终判处缓刑。
故事解读+总结
在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殷XX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律师徐靖松通过精准把握法定从宽情节,如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结果。同时,协助被告人预缴费用,展现其良好认罪态度,也为缓刑适用助力。这一案例提醒我们,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后果严重,而法律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同类案件办理中,律师需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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