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曲靖的朱邺律师,就职于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执业至今,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承办了数千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下面详细还原她代理的几起离婚纠纷案件。
在一审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委托人余某(女方)认为与男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但一审法院以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女方遂委托朱邺律师提起上诉。朱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明确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审中,她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在长期家暴案件中,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矛盾激化,男方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言语侮辱、恶意诋毁等行为。女方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矛盾持续升级。女方于2025年委托朱邺律师再次起诉,核心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案涉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等。男方辩称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否认家暴等事实。朱邺律师指导女方固定家暴、言语侮辱、抢夺孩子等关键证据。法院经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女方享有探视权,案涉共有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就房屋首付及男方已还贷部分向男方补偿共计8034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促成和解撤诉的案件中,原告向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成本。被告委托朱邺律师处理本次纠纷。朱邺律师了解到被告希望以平和、低成本的方式处理纠纷,便主动与原告及其代理人沟通,释明离婚诉讼中调解、和解的优势以及诉讼程序持续推进的弊端。在朱邺律师的引导下,原告同意与被告自行协商解决婚姻相关事宜,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从这几起案件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精准研判一审判决思路,为二审争取救济机会;指导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有力论证己方主张;以和解为导向,搭建沟通桥梁,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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