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侦查机关认为其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且有被害人报案。按照滕州当地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审查习惯,会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明知、非法获利等关键证据。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证据审查和辩护方向提出了高要求。李威律师所在的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
李威律师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仔细审查案件卷宗,精准论证赵X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他紧扣证据不足这一关键点,指出赵X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且无任何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同时赵X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基于这些情况,李威律师建议对赵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无罪辩护成功。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之余,李威律师在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罪名的辩护中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在陈X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一案中,李威律师通过促成赔偿谅解、依法认定自首,结合案件起因、无危害后果及前科非累犯等情节全力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并顺利获释。可见,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滕州地区在刑事辩护案件中,注重证据精细化审查,依据宽严相济政策处理案件。李威律师,2022年执业,现为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注刑事领域。李威律师凭借对本地司法实践的熟悉,在多起案件中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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