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1年,浙江省舟山市的赵女士遭遇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她与被告陈先生是普通朋友兼老乡关系,2018年,陈先生以需要为他人还账周转、为亲人购买电脑为由,先后多次向赵女士借款。双方经结算,陈先生向赵女士出具了一张235000元的借条。然而此后,陈先生除支付3000元外,尚欠232000元未还,赵女士多次索要,都被陈先生以各种理由拖延。赵女士陷入了追款困境,于是委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来处理这起案件。
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还担任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逾近百件,尤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
接手案件后,杨福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面对被告多次借款、还款3000元后剩余232000元未还的复杂情况,他仔细整理借条、结算凭证等证据,清晰还原了双方借贷关系的形成过程和欠款数额,成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陈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杨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准确把握程序规则,充分利用被告缺席的法律后果。他向法院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认定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陈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女士人民币232000元。同时,成功争取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4780元由被告负担,虽由原告预付,但最终由被告在支付欠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有效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而且判决书明确载明了被告的履行期限、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等关键执行信息,为委托人后续可能面临的执行程序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赵女士对杨福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杨福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效地为赵女士实现了债权,让赵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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