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春市,一位经营手机店的客户,在经营期间对普通手机进行技术改装,使其具备隐蔽窃听、窃照功能并对外销售牟利。公诉机关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其提起公诉,指控其改装销售手机4部,涉案金额5450元,当事人面临着有期徒刑实刑处罚。此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客户面临着可能被重判的困境,其诉求是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罚。
李鹤律师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党员律师,也是律所刑事骨干律师。他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具备严谨专业的执业作风与丰富刑事辩护实战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
在接手这个案件后,李鹤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他全面审查了卷宗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证人证言。经过细致的研究,他发现其中两部手机因未完成合法鉴定、功能无法确认,依法不能计入犯罪数量。于是,李鹤律师据此提出关键辩护意见,坚持事实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请求法院核减犯罪数额。同时,他还结合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低等情节,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完整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鹤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依法将犯罪数量由4部核减为2部,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物品依法没收,当事人已顺利执行完毕刑期。
客户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称赞李鹤律师专业、严谨、高效。李鹤律师秉持着“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精细化、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成功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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