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某地,一起跨市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胡某受他人委托,在成都联系毒品上家购入甲基苯丙胺,然后自行驾车将毒品从成都运送至四川某县,在交付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涉案毒品净重52.39克。胡某具有毒品犯罪前科,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这起案件对于胡某来说,无疑是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困境。
许青山律师是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深耕于民商事、刑事领域。他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为其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许律师秉持“专业、诚信、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许青山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胡某,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他先后会见胡某5次,每次会见都认真倾听胡某的陈述,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许律师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阅卷次数多达8次,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分析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
许律师深知胡某作为累犯和毒品再犯,面临的量刑压力巨大。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精准地抓住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以及身患疾病等情节,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胡某的坦白情节以及认罪悔罪的态度,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
经过许青山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明知他人实施贩卖毒品行为,仍提供联系购毒、运输毒品的帮助,与贩毒者构成共同犯罪,依法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量刑方面,虽然胡某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从重情节,但同时也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对胡某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胡某及其家属对许青山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表示高度认可。他们认为许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与他们沟通案件进展,让他们感受到了专业和安心。许青山律师用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量刑结果,实现了辩护与量刑的平衡,彰显了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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