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杭州,2021年X月X日,朱先生等多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杭州某公司。朱先生作为占股30%的股东兼监事,本应正常参与公司管理与运营。然而,公司设立后仅正常运营半年,各股东之间便矛盾重重,涉及经营管理、出资、财务披露等多方面。朱先生不能正常查看公司完整账目,长期无法行使股东权利。2021年底公司停止经营,各股东虽有意解散,但因个别股东消极应对,无法形成书面决议。这让朱先生陷入了困境,他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散公司,维护自身权益。
戴芬芳律师来自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专精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她担任朱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迅速投入工作。
戴律师深知《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解散的条件,她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以证明公司停止经营、内部矛盾、股东会失灵等情况。她多次前往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详细阐述案件情况和法律依据。同时,戴律师还积极与其他股东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诉求,为案件的解决做好充分准备。
戴芬芳律师不仅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还是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西湖分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这些社会职务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她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形成“法律+管理+心理”三维一体的复合型专业能力,能够从多个维度精准识别争议本质。
最终,法院于2024年作出判决,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占股97%的股东到庭同意解散,判决公司解散。这一结果打破了股东僵局,成功维护了朱先生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朱先生对戴芬芳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戴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专业又负责,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非常细致,及时与他沟通案件进展,让他心里有底。戴芬芳律师以“忠君之事,互利共赢”为执业信条,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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