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里,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往往会陷入绝望。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起介绍卖淫案的真实案例。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LX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查明,20XX年至20XX年期间,LX在广宁县XX街道先后介绍卖淫XZ某与多名嫖客进行卖淫活动,累计通过微信收取介绍费XXX元。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涉嫌介绍卖淫罪。20XX年XX月XX日,LX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被刑事拘留、逮捕,直到20XX年X月X日才被取保候审。公诉机关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指控LX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介绍卖淫罪,同时认定其自愿认罪认罚,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XXXX元的量刑建议。当时,LX和家属都非常焦虑,不知道未来会面临怎样的结果。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万利律师接受委托,担任LX本案的辩护人,为其开展刑事辩护工作。万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结合介绍卖淫罪的法律规定及案件具体情节,制定了“认可罪名、聚焦量刑、争取缓刑”的核心辩护策略。
首先,万利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LX,全面核实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介绍卖淫的次数、违法所得金额等关键事实。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均属实,明确本案无罪名辩护空间,于是将辩护重心全部放在量刑及缓刑适用层面。在这个过程中,万利律师前后会见了多次,具体次数虽未明确提及,但能看出他为了了解案件情况投入了大量精力。
其次,万利律师深入梳理案件细节,精准挖掘LX具备的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同时推动LX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XXX元,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为缓刑适用筑牢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后将速裁程序转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万利律师全程跟进程序进展,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案件情况,充分传递LX的认罪悔罪意愿。
庭审阶段,万利律师针对量刑环节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重点主张四项核心从宽情节并恳请法院适用缓刑。一是L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二是LX主观恶性较小,涉案次数少、违法所得低,社会危害性不大,可酌情从轻处罚;三是L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悔罪表现积极,符合刑事诉讼法从宽处理规定;四是LX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对自身行为已深刻悔悟,再犯罪风险较低。万利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将法律规定与案件轻微情节深度结合,充分论证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在缓刑辩护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最终,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本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万利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全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观点。法院认为,LX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同时系初犯,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对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等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LX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X元;退出的违法所得XXX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相关物品依法处理。被告人LX无需实际羁押,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成功实现缓刑的辩护目标。
一开始,LX面临着可能被实际羁押的困境,而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不用实际坐牢。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万利律师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充分挖掘了当事人的从宽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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