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沧州市运河区,被告人XX因信用卡逾期,急于办理贷款,在网上联系陌生人后陷入陷阱。她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银行卡、手机号和身份证过流水,获利2万元,而银行卡涉及涉诈资金4XX11.X1元。这种情况不仅让被告人面临刑事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刑事处罚,影响其未来生活和工作。此时,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的王艳翠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XX进行辩护。
在案件侦查阶段,王艳翠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和相关证据。王艳翠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被告人X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这一关键情节,为后续辩护中认定自首情节提供了有力依据。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王艳翠律师与公诉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她向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XX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退赃退赔,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等观点。王艳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承办过6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对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非常熟悉。她的专业意见得到了公诉机关的重视,公诉机关最终提出有期徒刑七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
庭审阶段,王艳翠律师在法庭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她强调被告人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从轻处罚。同时,再次阐述被告人的自首、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王艳翠律师工作严谨务实,在法庭上的辩护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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