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建明,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自2016年开始执业,他已经在法律的道路上走过了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
今天要讲的是一起三人结伙跨区域盗窃企业电缆的案件。这三名被告人事前共谋、分工配合,多次驾车前往厂区盗窃电缆,涉案金额四万余元,数额较大。其中两名被告人负责进入厂区剪电缆,而徐某仅负责外围望风,未直接实施盗窃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最低、作用最小。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徐某一审辩护人后,针对价格认定、犯罪形态、自首、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问题开展重点辩护。
在会见徐某的过程中,魏建明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徐某在一次会见中提到自己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其他环节,这让魏建明律师更加坚定了为他争取从犯认定的想法。他向法庭清晰呈现分工,指出徐某仅负责望风,未参与剪线、搬运、销赃、分赃占大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减轻处罚。
同时,魏建明律师结合到案经过、通话记录、第一次供述内容,完整论证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成功认定自首,使当事人获得双重法定从宽情节(从犯+自首)。
在阅卷时,魏建明律师发现价格认证中心的鉴定意见存在问题,就电缆型号、使用年限、实际价值、废旧回收价等提出合理抗辩,促使法院客观认定犯罪数额。
此外,魏建明律师协调家属按比例足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显著降低社会危害性。他还将三被告人的地位、作用、情节、分赃、认罪态度进行对比,向法庭明确提出徐某应判处更轻刑罚。并且全程指导认罪认罚具结,协助缴纳罚金。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魏建明律师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徐某构成盗窃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从犯、部分犯罪未遂、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量刑明显低于同案其他两名被告人,成为本案同案最轻判决。家属原本担心徐某至少要判两三年,没想到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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