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起始于彭某在2020年至2023年7月期间,伙同他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以及多家公司印章。公诉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彭某提起公诉,且彭某曾有刑事前科,依法应数罪并罚。这种情况对彭某来说极为不利,面临着较重的刑罚。福建厦门地区苏南彪律师于2021年开始在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委托担任彭某一审辩护人。
在接受委托后,苏南彪律师凭借其法律硕士的专业知识,全面核查案卷证据、梳理案件事实。苏南彪律师曾有过深入研究刑事案件的经历,这使得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证据时,能够迅速且精准地锁定关键信息。他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梳理过程中,苏南彪律师精准锁定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预缴罚金等核心从宽量刑情节。他曾成功办理近百件刑事相关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知这些情节对于量刑的重要性。他根据这些情节,向法院提出针对性从宽处罚辩护意见,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为了推动从宽处罚的落地,苏南彪律师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全额预缴罚金,将彭某的悔罪表现转化为量刑利好。他利用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积极沟通,使辩护核心意见更具说服力。同时,针对彭某有刑事前科、数罪并罚等不利情节,苏南彪律师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了苏南彪律师提出的彭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预缴罚金等从宽处罚辩护意见。彭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全部预缴,本案现已生效。苏南彪律师作为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诸多经典案例,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行业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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