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头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各类法律纠纷如同复杂的拼图,每一块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生命权、合同效力、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不断考验着司法的公正与专业。当纠纷发生,如何透过重重迷雾找到真相,维护合法权益?张居宽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不断迎接这些挑战。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迷宫中寻找出路。
履历穿插与案例叙述
先来看生命权纠纷案。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遂诉至法院。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南京大学本科的专业素养,在面对这个复杂的案件时,第一时间想到从道路管理责任的法律规定入手。他深知,早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培养的严谨思维,此刻正是破局的关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现场勘验,张居宽紧跟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对原告有利的证据。就像他在多年承办上千案件中养成的习惯一样,对每一个证据都进行细致分析。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却辩称合同无效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仔细审查《服务协议》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他曾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对合同法有深入研究,这使他在面对这份合同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等问题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庭审中,他根据这些证据和自己的专业判断,为原告据理力争。然而,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服务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张居宽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等,被告则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张居宽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凭借执业十余年形成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从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他曾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对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有深入了解,这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等问题时,能够迅速抓住核心要点。他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理升华
回顾这几起案件,张居宽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展现出了专业的洞察力和精准的法律判断。无论是生命权纠纷中对道路管理责任的剖析,还是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效力和履行情况的审查,亦或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对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认定的辩论,他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在南京大学本科的学习经历,以及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沉着应对,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在法治的道路上,张居宽律师就像一位坚定的守护者,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着司法的公正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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