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通,有两起刑事案件曾引起广泛关注。一起是南通某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司高管老刑作为从犯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另一起是2024年,在南通某企业务工的老X,因与卖Y女小X发生纠纷后抢夺其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而被刑事拘留。
任筱雯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1611695898,自2016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老刑的案件中,任律师接受委托后,当日即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老刑表示希望上诉,任律师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上诉后,任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任律师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同时,任律师与老刑家属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性,家属多方筹措,在二审期间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最后,任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在老X的案件中,老X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任律师介入。任律师经查阅卷宗,明确老X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随后,任律师联系小X,说明老X愿意赔偿损失、认错悔过。经协商,老X家属赔偿小X手机损失及相应补偿,小X出具谅解书。任律师梳理出老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已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基本化解等从轻情节,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提出老X主观恶性不深、已赔偿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建议适用缓刑。
最终,老刑的案件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老X的案件法院经审理,采纳任律师意见,综合考虑老X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等情节,判处老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这两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即生效,所以要及时把握上诉机会;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可能影响改判结果;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遇事需冷静,冲动行事可能从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案发后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严谨的法律分析和专业的辩护策略。任筱雯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执业证号为13302201611695898的任筱雯律师,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致远,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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