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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磊执业的第二年就遇到了这起案件。投资者跨省委托吴磊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担保公司、承销机构、挂牌机构等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庭审中,多名被告未到庭,仅部分机构抗辩与己无关、不承担责任。吴磊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担保承诺函、银行转账记录、付息凭证、风险揭示书等,完整构建证据链条。在梳理证据链时,他发现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担保的效力。
庭审中,吴磊重点论述了几点内容。他指出,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名为理财、实为借贷,投资者已依约支付130万元,发行人到期未兑付构成根本违约;担保公司出具书面担保函,意思表示真实,应对本金及收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销、挂牌、管理机构无合同责任及过错,不担责;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吴磊长期认为,在金融理财合同中,明确借贷关系和担保效力的条款属于高频漏洞,需要格外注意。
法院经缺席审理,完全采纳了吴磊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担保合法有效,判令发行人立即支付本金130万元、期内利息6.5万元、逾期利息507801.64元,并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担保人对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对于投资者来说,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进行金融理财投资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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