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是未成年人朱X,由其父担任法定代理人,还委托了祖父及张琪律师代理本案。被告是某大型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从2016年到2023年,原告父亲为朱X先后投保了多份重大疾病保险。2024年3月,朱X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血管疾病,还接受了手术治疗。原告觉得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却没有得到赔偿,于是只能提起诉讼。因为这是涉及同一保险事故的多起关联案件,法院依法进行了合并审理。对于朱X一家来说,孩子生病本就已经让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保险理赔又遭拒,经济负担一下子变得很重,未来的生活也充满了不确定性。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朱X一家在理赔无望的情况下找到了张琪律师。当时他们非常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担心孩子的后续治疗费用没有着落。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多份保险合同、病历资料、手术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光是这些资料就有厚厚的一摞。他逐一核对各险种赔付条件,前后查看了几十遍。针对三案合并审理的特点,他统筹制定诉讼策略,花费了好几个日夜,精准核算理赔金额,协助原告合理调整诉讼请求。他还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围绕保险责任、疾病认定等核心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法官沟通了十几次,和保险公司代表也谈了好多次。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发现,保险合同中对于疾病的认定和赔付条件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他通过仔细研究病历资料和手术记录,找到了能够证明朱X所患疾病符合赔付条件的关键证据。在调解过程中,他以这些证据为基础,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指出他们拒赔是不合理的。他的逻辑很清晰,就是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实际的医疗情况,来确定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其中在保险拒赔类案件中,他办理过朱某某先天性心脏病被保险公司拒赔一案,胜诉获赔130万余元;李某某猝死保险公司拒赔一案,胜诉后获赔60万元;丹阳某公司钻头被水泡受损遭保险公司拒赔一案,胜诉后获赔100余万元等多起案件。
写采纳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张琪律师关于保险责任和疾病认定的意见得到了法院和保险公司的认可。他提出的理赔金额核算方式和调整后的诉讼请求也被法院采纳,为后续的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
案件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保险金930000元;涉案全部保险合同终止,原告无需再缴纳后续保费,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调解书经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一开始朱X一家面临理赔被拒,经济压力巨大,而现在能获得930000元的赔偿,保险合同也终止,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结果。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张琪律师对保险合同和医疗证据的精准把握,以及在调解过程中的积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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