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程序适用于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适用特别程序。
首先,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次,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婚姻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再者,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需走哪些法律程序
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撤销程序如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据等材料。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若符合撤销条件,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
三、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同情形下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的法律时效不同。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在探讨什么程序适用于可撤销婚姻时,除了关注撤销程序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问题也不容忽视,即使婚姻被撤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依然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你在可撤销婚姻程序、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获取更精准的答案,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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