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继承权先后顺序都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此外,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
二、继承权中各顺序继承人是如何排列的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继承顺序分两个。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不同情况下各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咋分配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则按遗嘱指定的份额分配。若遗嘱未明确份额,通常推定为均等分配。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上述顺序继承,但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比如,当出现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时,原本遗嘱继承的部分就又会回归法定继承,此时遗产又该如何在各继承人之间具体再分配呢?另外,若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却放弃继承,这又会对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些都是与法定继承紧密相关却又容易让人产生疑惑的问题。如果您在法定继承以及相关方面存在任何疑问,不要错过进一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的法律人员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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