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庭审中,气氛略显紧张。原告某XX储蓄银行支行状告被告马X未按约偿还借款,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进入缺席审理。这场看似简单的金融纠纷,背后却离不开刘阳龙律师的专业助力。
刘阳龙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曾担任多个法律顾问助理职位,处理过大量金融借贷纠纷,这些履历为他处理此次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中,2022年4月28日,被告马X因水果种植经营需要,与原告通过网络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小额贷款额度借款支用协议》。原告依约发放了44000元贷款,但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截至2025年4月9日,被告尚欠本金43000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7122.25元。原告为维护权益委托刘阳龙律师提起诉讼。
刘阳龙律师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整合。他提交了营业执照、借款合同及支用协议、放款凭证、欠款明细、律师费发票、催收凭证等六组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这一过程体现了他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洞察力,而这种能力与他在云南大学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多年处理民商事案件的经验密不可分。
在设计诉讼请求时,刘阳龙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精准提出了还本付息、支付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等请求,并明确了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基数、期间及标准。他充分考虑了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确保诉讼请求合法、合理且可被法院支持。这一精准的设计展现了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全局的清晰判断,也是他丰富专业背景的体现。
庭审中,被告缺席,刘阳龙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阐释法律依据,就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核心问题进行专业抗辩和主张。他的专业表现协助法院准确认定了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马X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等费用,还支持了原告的律师费主张。刘阳龙律师的专业操作不仅让原告在此次诉讼中胜诉,更为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全面实现债权划定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金融债权。
这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是刘阳龙律师专业能力的生动体现。他在案件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诉讼请求的合理设计以及庭审中的专业表现,都源于他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他以专业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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