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陈XX是位女士,被告王XX是男士,两人曾是朋友关系。被告王XX因为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陈XX借钱,陈XX通过微信转账借出去了15万元。在2021年7月,王XX出具了借条,确认了这笔借款,还约定在2021年11月30日前还清,要是违约还得承担追偿相关的费用。可之后王XX只还了8.6万元,剩下6.4万元一直没给。这可把陈XX急坏了,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心里别提多闹心了,无奈之下她只能把王XX告上了法院,要求王XX偿还借款、利息,还有律师费等费用。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2025年11月,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个案子,并且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张琪律师作为原告陈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协助原告举证,拿出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此来证实借款以及欠款的事实。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清楚,在民间借贷纠纷里,借条和转账记录是很关键的证据。所以在庭审中,他重点围绕这些证据进行阐述,强调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清晰的举证和有条理的陈述,让被告王XX也认可了相关事实。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民间借贷这类案件上,肯定有不少的经验。虽然资料里没有明确提及民间借贷案件的具体数量,但从他丰富的办案总数能看出,他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该是轻车熟路的。
写采纳情况
在张琪律师协助原告举证之后,被告王XX认可了借款事实。这说明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和阐述的观点是被认可的,也为之后的调解打下了基础。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内容是: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4万元、利息7360元,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保函费1000元,合计77360元,从2025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2600元,直到付清;要是被告有一期没按约定给付,原告就可以就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520元由被告在最后一期款项中一并给付。
一开始陈XX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心里焦虑不安。而现在通过调解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既保障了她作为债权人的权益,也兼顾了债务人王XX的履行能力。这个案子能调解成功,关键在于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充分,让被告认可了借款事实,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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