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XX是成都xxx公司的合伙人兼讲师,原本有着正常的事业轨迹,然而一起保健品销售案件却将他卷入了法律的漩涡。2022年6月,日照警方对这起保健品虚假宣传案立案,杨某、秦X被抓获,何某、吴XX、唐XX、高某某先后自首。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深耕多年,此次受委托为吴XX辩护。
王之虎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对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颇有心得。此次吴XX涉及的案件,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若罪名成立,吴XX将面临十年以上的量刑。
在这起案件中,吴XX与何某、唐XX等人以会销模式销售xx胶囊,这是一种正规保健品,本身并无治疗功效。但吴XX录制了虚假宣传视频,虚构身份,宣称产品可治疗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等,还配合话术向老年人推广。销售规模近3万套,吴XX个人获利四百多万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以诈骗罪指控,并建议对主犯从重处罚。王之虎律师深知,要为吴XX争取到好的结果,必须在罪名定性、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认定、地位作用等方面找到突破口。他凭借自己对刑事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全阶段,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以精细化辩护挖掘案件核心争议点。
庭审辩护时,王之虎律师围绕核心要点展开了有力辩护。他精准地分析了案件事实,指出吴XX的行为虽然存在虚假宣传,但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特征。他详细阐述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以及吴XX在整个销售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辩方的关键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虚假广告罪,并按作用区分主从犯。同时,结合吴XX自首、全额退赃、获得谅解等情节进行量刑。最终,法院判决吴XX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其余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依法处置。
王之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他不仅成功为吴XX实现了重大无罪化、轻刑化的辩护效果,还凭借出色的办案能力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9年度被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委员”,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被山东省司法厅评选为“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等。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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