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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12月24日,原告何XX因与被告陈XX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被告存在饲料买卖业务往来,2010年2月26日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原告饲料款35610元却一直未支付。浙江嘉兴沈沁梅律师自2012年起在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
案件立案后,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判。在准备庭审阶段,沈沁梅律师凭借其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丰富经验,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曾成功处理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像嘉兴市买卖纠纷案中,她精准梳理关键证据。此次面对何XX与陈XX的案件,沈沁梅律师仔细审查原告提供的欠条,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2013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时,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答辩、举证和质证的权利。沈沁梅律师在庭审中,依据梳理好的证据,清晰阐述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欠款事实。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X》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力的主张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到饲料并出具欠条后应及时支付货款。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XX支付原告何XX货款3561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690元。
沈沁梅律师凭借专业、严谨的办案风格,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她作为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十四年专业法律服务执业生涯。她还是嘉兴本的主流媒体特邀嘉宾律师,长期投身公益普法工作,在嘉兴及周边地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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