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分别是患者B家属和哈尔滨某医院,争议焦点集中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
起初,患方掌握的证据有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但缺乏能直接证明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且患者未进行尸检,增加了证明难度。
姚凤东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进行系统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经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院方对患者B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
在庭审中,这份鉴定意见成为关键证据。院方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但律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回应,维持了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院方还主张被扶养人(患者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不认可其被扶养人条件。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进行抗辩,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对于院方上诉提出的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按50%比例计算精神抚慰金的请求,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41,919.5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二审法院驳回院方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5元由院方负担。
姚凤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的方法论可归纳为:一是全面梳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二是及时启动司法鉴定,获取关键证据;三是针对对方的质疑和抗辩,运用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回应;四是在二审中通过提交详细答辩意见维护一审判决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