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金华婺城区,一位年轻男子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迅速相恋。女方隐瞒了自己已婚已育、曾流产的事实,还虚构怀孕即将生产的情节,骗取男方信任后举办了订婚仪式。男方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及其父母支付了190000元的大额彩礼,并赠送了价值33870元的贵重金器,但双方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后来男方发现女方全程欺骗,内心愤懑不已,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他委托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起诉要求返还聘金、金器及恋爱期间支出。
张飞勇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金华市拘留所特约讲师以及金华市婺城区某派出所调解员。他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彩礼返还案件,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张飞勇律师首先进行了证据的固定与梳理工作。他全面收集了订婚彩礼转账凭证、金器购买记录、消费单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固定了女方虚构怀孕、隐瞒婚史及收取彩礼、金器的完整事实。在这个过程中,他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接着,张飞勇律师结合民法典及彩礼纠纷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认定女方及其父母共同收受财物,均为适格返还主体。这一步骤为后续的庭审主张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庭审中,张飞勇律师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指出女方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他当庭明确诉请,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彩礼190000元、全额返还涉案金器,并由对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然而,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面对这种情况,张飞勇律师依据充分的证据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采信全部核心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女方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男方彩礼190000元;返还男方全部金器首饰(总价值33870元);驳回男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女方及其父母承担。本案最终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彩礼与金器,成功惩治了以婚约为名骗取财物的不诚信行为,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委托人对张飞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以客户为中心,高效、专业地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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