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朋友间的资金拆借很常见,但有时会因转账方式等问题产生纠纷。胡X和曹X是朋友,2023年12月,曹X因资金周转找胡X借20万元。胡X常用案外人杨某的银行卡经营周转,就通过该账户转了20万元给曹X。转账后,胡X发微信截图给曹X,曹X回复“收到”“谢了”,还承诺年底还款。然而到期后,曹X却迟迟不还,胡X多次催款无果。这类民间借贷纠纷,薛立新律师在合同和民间借贷领域处理过不少。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曹X提出强力抗辩,彻底否认向胡X借款,称案涉20万元是向胡X的父亲所借,款项来自杨某账户,实际由胡X父亲控制,且曹X父亲已把20万元还给胡X父亲,债务已结清,要求法院驳回胡X全部诉讼请求。
薛立新律师所在的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凭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专业背景,开始围绕三个关键点构建完整证据链。一是锁定借贷合意,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借款前协商、转账后确认、到期前催款全过程,曹X自始至终都是与胡X沟通,并明确向胡X承诺还款。二是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申请杨某出庭作证,证实该银行卡自开户以来一直由胡X支配使用,U盾、密码、交易均由胡X操作,与胡X父亲无关。三是否定“已还给父亲”,被告提交的收条及情况说明仅为影印件,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且两位第三人均拒不到庭说明情况,证据效力依法不予采信。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本案中,胡X与曹X的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且胡X通过实际控制的杨某账户完成了借款交付,借贷关系依法成立。而曹X称借款是向胡X父亲所借且已还款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支持。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意见,明确认定胡X是本案真实出借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曹X抗辩出借人是父亲、已还款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曹X归还胡X2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45%支付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曹X承担。
薛立新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对于遇到类似借贷纠纷的读者来说,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明确借贷双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他人账户出借资金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即使存在账户混同、主体混淆等复杂情况,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依然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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