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49人
专家导读 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债的履行。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2、债的解除。

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 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3、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债权按同等数额消灭的权利,称为抵销权。通常所说的抵销即是指法定抵销。合意抵销又称为契约上抵销,是指依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合意抵销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其效力也决定于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

4、提存。

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为使债务人不因债权人的原因而受迟延履行之累,法律设提存制度。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消灭,因而提存亦为债的消灭原因

5、债务免除。

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如:男女一方婚前向另一方有借贷,婚后可以因免除而使得债终止。

6、混同。

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 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

7、债务更新。

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

借钱可以说是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最常见的一种情形,而之后债务人按照约定偿还了借款之后,其实就意味着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不过有些时候,债务人还债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比如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但是却无法向债权人还款,此时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来使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同时这样操作也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一键咨询
  • 148****1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81****95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83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24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的解除。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
20浏览 2024-10-15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br/>1、债的履行。 <br/>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br/>2、债的解除。 <br/>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br/>3、抵销。 <br/>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br/>4、提存。 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br/>5、债务免除。 <br/>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br/>6、混同。 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br/>7、债务更新。 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0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br/>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br/>(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r/>(二)债权人下落不明;<br/>(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br/>(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6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一致,也可以抵销。
316浏览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包括哪些
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
44浏览 2025-02-19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br/>1、债的履行。 <br/>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br/>2、债的解除。 <br/>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br/>3、抵销。 <br/>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br/>4、提存。 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br/>5、债务免除。 <br/>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br/>6、混同。 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br/>7、债务更新。 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0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br/>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br/>(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r/>(二)债权人下落不明;<br/>(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br/>(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6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一致,也可以抵销。
421浏览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实质性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 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的解除。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的解除。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8****118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5****215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927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