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2X日22时4X分,在沧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警醒的危险驾驶事故。武某醉酒后驾驶车牌照为XXX的红色XXX牌汽车,沿XXX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与前方谢某停放的汽车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XX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武某静脉血中验出乙醇成分为186.41mg/100ml。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认定,武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在这一领域高频踩坑的行为主要有两个。其一,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很多人觉得自己酒量好,开一小段路不会被查到或者不会出事,就像武某一样,最终酿成事故。这种行为的隐患极大,不仅可能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二,缺乏对酒驾后果的清晰认知。一些人以为酒驾只是简单的罚款扣分,没有意识到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一旦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将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工作、生活等方面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面对这样的案件,王艳翠律师接受沧州市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武某辩护。王艳翠律师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8年,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服务于河北沧州地区,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在危险驾驶罪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这个案件中,王艳翠律师积极取证,收集了武某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事故后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达成谅解、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端正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证据。在调解过程中,王律师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促使武某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在诉讼环节,王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提出武某具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认为武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6.41mg/100ml,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考虑到武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艳翠律师秉持着“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理念。在处理案件时,她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如在这个案件中积极促成武某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必要时,她会精准诉讼,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她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让更多人看到法律的公正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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