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峰律师自2002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逾24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888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事行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为专精于婚姻和合同案件,同时在刑事和行政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被告人A参与转移资金共计人民币139,879元。公诉机关指控A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言词证据存在诸多矛盾,A对自己参与转账的具体情况供述模糊,各被告人之间的口供也不一致,且缺乏直接的书证证明A的主观故意。张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证据审查工作。
他首先多次会见A,详细了解其参与转账的起因、过程、涉案金额、获利情况以及到案经过,确认A认罪悔罪态度。同时,张峰律师通过梳理“边缘证据”,如A与上线的聊天记录、银行卡的转账时间戳等,构建了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事实。在庭审中,他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A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认定A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A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A因提供银行卡并配合刷脸验证,帮助转移犯罪资金80,000元,被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中,书证方面缺乏A受到胁迫的证据,言词证据中A的供述也存在前后矛盾之处。张峰律师第一时间会见A,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他积极与A及其家属沟通,协助A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在证据审查过程中,律师通过梳理A与上线的邮件往来、物流记录等“边缘证据”,试图证明A系从犯、受到胁迫。虽然“受到胁迫、系从犯、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因缺乏相关证据未被法院采纳,但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赃、自愿赔偿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等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认可,A最终被依法从轻处罚。
张峰律师在证据审查上,善于从看似无关紧要的“边缘证据”入手,通过细致的梳理和分析,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他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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