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在多起案件中出现,给当事人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白金玉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展现出专业能力。
在第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中,委托人早年订立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完成房屋相关税费缴纳、备齐过户登记全套资料后,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递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缴费后短时限内办结领证。然而,行政机关收下申请材料、委托人足额完税缴费后,长期搁置过户手续,既不完成权属变更登记,也未出具书面不予登记文书。后续案涉房产因第三方另案纠纷被司法查封,最终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受损。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梳理全案多份民事裁判文书、买卖合同、缴费票据、登记受理单据、档案查阅录像等证据,厘清关键时间线,确定登记受理日早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受理时房屋无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其次,针对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为由拒办过户的抗辩,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庭审中,围绕房屋登记办法法定办理时限、不予登记需书面告知等法律要点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行政机关拒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委托人胜诉。
几乎同样的细节出现在另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件中。另一位委托人同样是在完成房屋过户的一系列手续后,遭遇行政机关不作为,房屋权益受损。白金玉律师依旧采取了相似的应对方式。再次梳理证据,明确关键时间节点,针对行政机关的抗辩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在庭审中围绕相关法律要点进行辩论。最终,也为委托人赢得了胜诉判决,确认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违法。
白金玉律师是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多年来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行政机关不作为这类案件时,形成了固定的处理步骤。第一步,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各种合同、票据、单据、录像等,厘清关键时间线,确定行政机关行为的起始和发展过程。第二步,针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抗辩理由,仔细审查证据,通过举证来反驳行政机关的观点,证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步,在庭审中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点展开辩论,以法律为依据,争取法院的支持。
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白金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其处理方式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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