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吴中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他辞去企业法务的工作,投身专职律师行业。在企业法务的工作经历中,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但他渴望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这次转型让他形成了专业、高效、务实、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整个家庭的命运,因此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以一起网贷催收集团涉恶型寻衅滋事大案为例。本案涉案人员多达十余人,受害群众六十余人,覆盖多地机关单位和普通居民。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XX公司主营网络贷款逾期债务外包催收业务,搭建了集团化、层级化的催收组织体系,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被公诉机关认定具备恶势力犯罪组织特征。吴中华律师接受中层催收主管被告D的委托。
接受委托后,吴中华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他全面通读全套侦查、起诉卷宗,分类梳理企业组织架构文件、各被告人讯问笔录、电子催收记录等,精准区分高层决策主犯、中层主管、底层业务员的行为边界,提取被告D仅执行公司统一催收方案、无独立设计暴力滋扰手段等客观证据,论证其为从犯。他十余次奔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核对入职时间、岗位权责等细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消解当事人的羁押恐慌,引导其稳定供述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还梳理多重从轻事实,指导家属全额退缴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核实当事人初犯、坦白等情节。在庭审中,他构建分层庭审辩护体系,从定性、涉案危害、法定从宽情节、量刑适配四个维度发表专业意见。
最终,合议庭结合全案卷宗、控辩双方意见和吴中华律师的书面辩护词,全部采纳从轻、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观点,对被告D判处短期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事后,当事人及家属对吴中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高度认可,他们没想到律师能如此全面地挖掘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如此理想的结果。吴中华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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