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原告A购买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产,双方约定了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为规避房产销售政策,房款被拆分支付,原告已全额付清。然而,合同履行时,被告未能按约交房。虽被告称受不可抗力影响,还提出换房、补偿等方案,但楼盘一直处于施工状态,交房毫无希望,原告买房的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多次就交房、解约、退款沟通,被告以“合同解除权已过除斥期间、原告未履行催告义务、合同仍可继续履行”等理由拒绝,原告无奈起诉,还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房产。
争议焦点一: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受法律保护。被告虽未明确反对合同效力,但以各种理由试图摆脱交房和退款责任。法院查明,该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都应遵守。
争议焦点二:被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原告指出,被告长期逾期交房,楼盘无法竣工交付,导致自己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被告则主张逾期交房是不可抗力所致,且提出的换房、补偿方案可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经调查发现,不可抗力并非逾期交房的主要原因,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
争议焦点三:原告能否解除合同并收回房款
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合同解除权已过除斥期间、原告未履行催告义务等理由拒绝。法院结合案件事实,认为被告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支持原告收回全部购房款的诉求。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构成根本违约。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诉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上百万元购房款,案件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顺利达成解除合同、收回全部购房款的诉求,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建议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催告函、沟通记录等。若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能有效避免胜诉后执行难的问题。
在这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李智慧律师帮助原告成功解除合同并收回购房款。李智慧律师毕业于哈尔滨学院,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她有十余年法律相关从业经历,曾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民法院任职,熟悉公检法机关办案思路。执业以来,她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在本案中,她厘清复杂交易模式,突破法律抗辩难点,做好财产保全前置保障,精准主张权利范围。正是她多年的积累和专业能力,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房产纠纷时游刃有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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