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名单中,有黄俊华律师的名字。他还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赫法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上海赫法律所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等职务。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担任过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
黄俊华律师在社会履职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这些经验也体现在他代理的各类案件中。他所在的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众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为他的执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在2023年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朱XX与三个子女曾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的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后,李XX和姐姐发现母亲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分割。黄俊华律师接受李XX委托后,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已由弟弟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究竟是母亲的遗产,还是母亲生前已处分的财产。黄律师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完整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在庭审中,黄律师抓住弟弟陈述的矛盾点,向法庭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解释前后矛盾不应采信。同时,考虑到邻居证明弟弟对母亲照顾较多,黄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弟弟可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吞全部。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黄俊华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关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的解释均不成立。考虑到弟弟与母亲共同居住、照顾较多,判决其酌情多分,119万元及其他小额遗产共计约128万元归弟弟所有,同时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这起案件展现了黄俊华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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