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陕西汉中,做建材生意的郑老板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材供应合同。合作初期,双方合作还算顺利,郑老板按时供应建材,房地产公司也按约定支付货款。郑老板一直觉得,和这样的大公司合作,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然而,到了项目后期,房地产公司突然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欠货款。郑老板多次催讨,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郑老板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明确了房地产公司应履行的还款义务。但没想到,调解书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依然拒不履行。郑老板陷入了困境,自己的货款拿不回来,公司的资金链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他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郑老板绝望之际,他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唐瑞律师。唐瑞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已承办案件逾数百件,尤其在强制执行和合同类纠纷诉讼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朋友告诉郑老板,唐瑞律师致力于为当事人高效回款,解决胜诉难兑现的问题,很多和郑老板情况类似的当事人在他的帮助下都成功挽回了损失。郑老板听后,决定委托唐瑞律师帮他处理这个案子。
唐瑞律师接手案件后,作为惠诚(西安)律所执行团队、合同事务部负责人,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优势。首先,他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唐瑞律师利用自己深耕陕西汉中本地司法资源的优势,与法院执行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协调。2024年度,他还获得了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年度最佳进度奖”,其专业和高效得到了律所的认可。在他的努力下,法院受理了郑老板的强制执行申请,并依法启动了执行程序。
经法院审查,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唐瑞律师协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执行裁定,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推进财产查封的执行措施落地。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条款,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当地两处地段的多套商铺、住宅,查封期限为三年;同时裁定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轮候查封的财产,其可在查封期间使用该财产,但因自身过错造成财产损失的需自行承担责任,且不得实施转移财产、设定权利负担等妨碍执行的行为。此外,法院明确申请执行人可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申请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郑老板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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