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旨在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以一起具体案件为例,能清晰看到律师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被告人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2年10月,被害人刘某报案称网上被诈骗,部分资金转入万某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众多,其从中获利4000元。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李鉴春律师及时介入。李律师执业年限近1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个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某,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且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他动员万某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随后,李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某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李律师持续跟进。他结合案件进展及万某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官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过高,李律师通过梳理对万某有利的量刑情节,如从犯地位、退赔、认罪认罚等,制作了详细的量刑意见表,并与检察官进行了多轮书面和当面沟通。
在沟通中,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清晰地阐述了万某应有的量刑范围。经过努力,检察官最终调整了量刑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李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类型上经验丰富。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专业辩护,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律师在量刑协商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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