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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公司抗辩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收款收据仅为“钱款交接”,否认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还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杨威律师凭借深厚的法理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围绕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代理方案。他指出,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收款收据明确载明“购车款”,且结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交易习惯,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对于诉讼时效抗辩,他准确援引法律规定,说明解除合同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成功化解对方的抗辩,最终帮助原告最大限度维护了合法权益。
除了民商事案件,杨威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也表现出色。曾有一起厅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涉嫌受贿罪,受贿数额达2864万余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杨威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阅卷及分析证据,提出特别自首情节、坦白与认罪悔罪、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虽然最终法院未认定特别自首,但认可了坦白情节,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这个案件中,杨威律师团队精准制定辩护策略,有效沟通与证据梳理,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威律师年均承办数百起诉讼案件,他擅长结合案件实际精准研判、突破难点。他认为,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的一次深刻解读和实践,律师不仅要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更要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坚守初心。他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卓越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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