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特大跨境、跨区域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中,被告人WX(硕士研究生文化,A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执行逮捕,羁押于株洲市看守所。WX本人委托陈建龙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WX参与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类特大诈骗案的辩护工作,陈建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不少。
陈建龙律师所在的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陈建龙律师开展了全面、细致、严谨的辩护工作。他逐页查阅全案卷宗材料,详细梳理案件时间线、人员结构、资金流向、分工职责,明确WX在整个犯罪团伙中的地位、参与程度、行为内容及作用大小,区分主从关系。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WX,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到案过程、涉案细节,核实其主观认知、参与动机、获利情况,听取其辩解意见,稳定其情绪,保障其基本诉讼权利。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重点审查并固定WX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就量刑问题与公诉机关依法沟通,为从轻处罚奠定事实与法律基础。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陈建龙律师正是基于这些法律规定,为WX挖掘从宽情节。
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建龙律师关于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的辩护意见,于20XX年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W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XX元;刑期自20X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WX退缴至公安机关的违法所得XXX元,按比例发还给288名被害人;法院认定W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量刑在同类被告人中处于合理区间。
陈建龙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时,同样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法律依据的运用。对于面临刑事指控的当事人来说,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专业的辩护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表明,在特大诈骗案中,即使面临较重的刑事指控,通过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和对法律规定的合理运用,被告人仍有可能获得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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