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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被告人L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从严惩处。该案涉案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广,且LX有抢劫罪前科,量刑压力极大。
这类刑事辩护案件,厉春艳律师处理过不少。她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案件,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会见当事人。厉春艳律师所在的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针对此案制定了严谨的辩护策略。
庭审中,厉春艳律师紧扣罪名定性、地位作用、量刑情节三大核心焦点,精准开展罪轻辩护。在罪名定性上,主张LX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特征,其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与核心组织行为,仅参与赌博、辅助招揽人员,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明确LX系从犯,其系A某纠集参与,无赌场决策权、管理权,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减轻处罚。同时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还指出LX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赌博类犯罪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量刑。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需要严格考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而在量刑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都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最终,20XX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刑期。
厉春艳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善于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她同样凭借专业和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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