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发包方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280余万元工程款,还主张其中10%的款项按合同约定以房产抵偿,这正是程杰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程杰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多年来办理了1000+案件。
接受委托后,程杰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立了清晰的代理方向: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并有效化解发包方提出的两项核心抗辩。
针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抗辩,程杰指出,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亦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审定,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条件已成就。对于发包方所主张的卫生间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程杰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就相关工艺问题向总包单位作出提示。而且,发包方就其所主张的质量问题及损失赔偿已另行提起诉讼,该质量问题是否由施工方造成、损失具体金额等均处于不确定状态。程杰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所以能敏锐地抓住案件关键,成功引导法庭将本案的审理焦点集中于工程款支付义务本身,而非陷入尚在另案审理中的质量责任争议。
对于合同中“10%工抵房”的约定,程杰深入剖析该条款的实质,并向法庭主张该约定应属无效。因为该条款仅模糊约定“工抵的具体物业种类、位置、价格由发包方定”,而未明确抵债房屋的具体坐落、面积、单价等核心要素,导致用以抵债的标的物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不符合以物抵债协议需内容明确、具备可执行性的基本要求,实质上赋予了发包方单方决定权,未能形成双方合意。多年的执业经验让程杰有足够的能力和底气去质疑合同条款的有效性,最终让法庭认定该约定因缺乏必要条款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发包方应按审计确定的金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全部工程款。
程杰在处理案件时,有个习惯,他会把合同反复研读,将合同读出声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历,尤其是在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他发现通过这种方式能更敏锐地捕捉到合同中的潜在问题。他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早期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这种长期的经验积累让他形成了这样独特的办案习惯。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程杰的代理意见,作出了有利于施工方的判决。法院判决发包方向施工方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280余万元,并支付自结算审定之日起的相应利息。案件结束后,施工方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重新获得了继续发展的资金支持。而程杰在结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类似案件积累经验。接下来,他又将投身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案件,作为擅长婚姻家庭领域的律师,他将继续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